一、被人打成轻伤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1、被人打成轻伤是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被人打成轻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6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2、关于赔偿的项目和数额,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所以,如果构成轻伤,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对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费用进行赔偿。
1、医疗费。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2、误工费。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 X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5、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
6、残疾赔偿金。参照伤残系数,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自定残之日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赔偿二 :十年。死者满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加一-岁减少-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赔偿五年。
9、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八周岁。
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年减少-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