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2、准备答辩和请求,一旦被告就起诉一事向法院作出实质性答复,就意味着他接受了法院的管辖权。今后,他不能以法院没有管辖权为由提出抗辩;3、提证据保全程序,要求法院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全;4、提供诉讼证据,证据包括个人证据、物证、书证、鉴定书、勘验笔录等;5、进行保全措施,防止被告隐瞒、变卖、转让财产,使原告日后胜诉,法院判决无法执行;6、根据选定的法院,确定审判和答辩;7、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如有异议,可及时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