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自毕业之日起超过3年的,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就业报到证证明》,不再补发《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回毕业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一般需要十个工作日左右。
补办流程:
(1)到学校就业办查询原报到证号;
(2)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需刊登姓名、毕业院校及15位报到证号;
例:×××遗失报到证,××学校 ,号码×××××××××××××××,声明作废。
然后到至学校就业办出具证明,注明毕业生姓名、性别、毕业年限、专业、原派遣单位、原报到证号等内容,加盖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印章;
然后由学校或自己携学校开具的证明至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经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调配章办理。
【法律依据】: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第二十九条 其他材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务员申诉处理决定书(再申诉处理决定书、复核决定),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等有参考价值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