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简易程序是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限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的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对简化,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