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我国首次提出“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概念是在2004年9月。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强调重视扩大就业再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重视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
2005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在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首次提出“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2020年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其中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提出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把“建设服务型政府”作为重要内容。
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现代政府追求的目标。从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西方发达国家为克服自由资本主义的弊端,强化政府对公共经济领域的垄断地位,推动公用事业等重要行业的国有化,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基本实现了公共服务均等化或均质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世界各国政府积极探索国有公共企业私有化、政府与私人企业合作制等改革举措。百余年来,各国为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为推动政治文明起了重要作用。
亚洲地区现代化的进程起步时间不一,各国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差别较大。二战以后,先期实现体制变革和经济腾飞的国家,如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经验,通过在公共财政、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方面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维持在相对较高的水平。但是,大多数亚洲国家,由于治理理念、政治体制、社会环境、经济基础、人口规模以及连年战乱等因素,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不强,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水平不高。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共管理改革运动席卷全球,亚洲国家中,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较高的国家认真总结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深化公共服务制度安和公共服务方式的变革;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较低的国家,主动借鉴发达国家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和经验,努力探寻适合本国特点的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途径和策略。在探索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亚洲国家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难题,也积累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经验。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努力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着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六十条 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广全民健身,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第六十一条 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 关心 直接 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