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律师回答
摘要:合伙企业法规定了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事务执行权、监督权、知情权、表决权和利润分配权。合伙人的义务包括不得与企业竞争、不得擅自与企业交易、不得损害企业利益。此外,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协议中规定更多的权利义务,法律不加以限制。合伙人的权利应根据合伙协议执行,而义务则必须依法执行,企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其他要求。
由于某些权利与义务直接影响到企业经营,为指导企业确定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并规范合伙人的有关行为,法律对合伙的人部分权利也作了专门规定。
合伙企业法对于合伙人权利的规定主要包括:①事务执行权,即各合伙人都有平均地参与企业事务执行的权利,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事务执行的,可将此权利委托于自己信任的其他合伙人代为行使;②对执行企业事务的监督权,无论合伙人本身参与事务执行与否,他都拥有对他人执行合伙事务情况的监督权;③企业经营状况的知情权,特别是不参与事务执行或不负责全面事务执行的合伙人,由于条件的限制不能随时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为此法律规定,合伙人有权随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帐簿”,包括各种往来帐册和财务报表等资料;④重大事项的表决权,合伙企业法规定,企业的有关重要事项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讨论,一致同意方可决定;⑤利润分配权,即依据协议规定的方式和比例享受合伙企业盈利分配的权利,但合伙人不得协议将企业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也不得要求部分合伙人承担企业的全部亏损。中华考试论坛
对合伙人义务的规定,本法特别强调了三个方面:①不得与本企业相竞争,即合伙人在本企业以外另从事有经营活动的,不得与本企业相竞争;②不得擅自与本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另从事经营因业务需要与本合伙企业发生交易的,应事先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③不得从事损害本企业利益的活动,包括从事各种可能明显损害或有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潜在危险的活动。
上述权利义务只是与企业事务执行比较密切的部分。除此以外,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协议中规定更多的权利义务,对此法律并不加以限制。但对合伙人的上述权利,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可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应依法执行;而对合伙人的上述义务无论协议有无规定,都应依据法律规定执行,当然在此之外企业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合伙人提出其他要求。
延伸阅读
结语: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的权利义务作了专门规定,包括事务执行权、监督权、知情权、表决权和利润分配权等。同时,合伙人也有不得与企业相竞争、不得擅自与企业交易、不得从事损害企业利益的义务。除此以外,根据实际情况,企业可以在协议中规定更多的权利义务,但对于合伙人的权利应依据法律规定执行,而对于义务则应无论协议有无规定都要遵守。企业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其他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条 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后,其他合伙人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合伙企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包括执行合伙事务、查阅财务资料、决议事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和第二十六条规定了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查看全文

合同权利与义务的概述

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及附随义务。 合同双方应按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并遵循诚信原则。附随义务包括通知、协助和保密,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债权人负有协助义务,配合债务人完成履行行为,以实现合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查看全文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权利及普通合伙人退伙的清算方式。普通合伙人享有平等执行权、知情权、异议权、表决权和撤销权。退伙时应按照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财产份额,扣减赔偿责任,待未了结事务后进行结算,退还财产可以是货币或实物。退伙...查看全文

自诉人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自诉人在刑事自诉案件中的主要诉讼权利和义务。自诉人有权提起自诉、委托代理人、和解或撤回自诉、参与调解等。自诉人也有权申请调查取证、上诉或申诉。自诉人的主要诉讼义务包括承担举证责任、不得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据、按时出庭并遵守法庭纪律。...查看全文

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这段内容描述了承运人在运输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承运人有留置权、提存权、收取承运费的权利,同时也有承运人的义务,包括按时、按地、安全地完成运输任务,负责装卸时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实行责任运输等。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查看全文

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的权利与义务》: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享有房屋使用权,可继续承租。出租人负责修缮房屋,承租人可转租并获利。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可获得拆迁安置。承租人应按时交租、合理使用房屋,未经同意不得改动,需遵守当地管理规定。...查看全文

失业职工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失业保险为失业职工提供经济支持和再就业服务,只要满足条件并及时登记求职,失业职工可享受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等待遇,其家属还可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查看全文

纳税人权利与义务概述

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申报方式选择权、延期申报权、延期缴纳税款权、退还多缴税款权、税收优惠权、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拒绝无证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听证权和索取税收凭证的权利。义务包括税务登记、账簿...查看全文

监护人权利与义务概述

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涵盖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前者以教养、保护未成年人为目的,后者旨在保障无行为能力人的安全和恢复健康,同时依法管理其财产并代理其民事法律行为。...查看全文

律师执业权利与义务概述

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享有多项权利,包括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参与诉讼活动、担任代理人等。同时,律师也有一系列必须遵守的义务,如保守秘密、不接受双方委托、不违规收费、不行贿等。此外,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在离任后2年内...查看全文

合伙企业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实现合作目标至关重要,包括共有财产权、合伙经营权、利润分配请求权和出资义务等。只有承担这些责任和义务,合作才能更快更好地发展。如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查看全文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特许经营合同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活动,违约行为可终止合同。甲方提供秘密经营手册,乙方需保密并遵守,甲方提供产品、培训和业务指导。甲方负责监管乙方业务,但不干预销售渠道和价格,乙方享有区域独家营销权。甲方承担市场促销和广告费用...查看全文

公司法人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公司法人的权利和义务是指公司作为法人享有法人财产权,并承担公司债务责任。法人作为独立组织,具备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从成立到终止期间享有和承担相应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查看全文

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包括出租人要求按期支付租金、按约定使用租赁物并维修保养,承租人要求交付租赁物、使用租赁物并按约定支付租金,妥善保管租赁物。...查看全文

刑事自诉人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刑事自诉人权利与义务:权利包括提起控诉、撤回自诉、和解、附带民事诉讼、参与调查和辩论、委托代理人、上诉;义务包括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参与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查看全文

我国监护人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涵盖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方面,前者旨在教养和保护未成年人,后者则是为了保障无行为能力人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代理其民事法律行为。...查看全文

合伙企业的定义与概念

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查看全文

公司法人的职责、权利与义务概述

法人是公司的重要人物,拥有管理公司的职责和权利。法人的权利包括代表公司签署法律文件、签订合同、发行债券和股票等,同时也要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权力的签字人,其签名需备案。此外,法人还有义务在法律...查看全文

合伙企业定义与概念

合伙企业的主旨是通过合伙协议明确合伙事项,合伙人共同承担责任,发挥各自优势,促进企业发展。在合伙前签订详细的合伙协议至关重要,以避免合伙解散后的纠纷。...查看全文

收货人和托运人的权利与义务概述

托运人、收货人与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和货物磨损责任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货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不可抗力、自然属性或合理损耗、托运人收货人过错等造成的损失。...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