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
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交通事故抢救费用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抢救费的承担:1、对于事故车辆身份明确,而且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明确由该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的费用。由于受保险性质的限制,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不超过被保险人投保的责任限额。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2、事故车辆尚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投保的责任险过期而未续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3、肇事车辆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二、交警队出垫付通知书对车主有什么影响
交通事故中,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情况下,交警出具垫付赔款通知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