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号开始,《反家庭暴力法》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防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性、综合性的法案。《反家庭暴力法》对反家暴的原则、责任主体、家暴的预防和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及法律责任做出了具体规定。法律中明确,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法律确立了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预防是反家庭暴力工作的重要环节。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遭遇家暴向谁求助?
反家暴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此外,法律还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丈夫家暴妻子怎么处理
丈夫家暴妻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妻子可以向加害人或者自己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二、妻子可以报警,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三、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