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退牌照所需手续如下:
1、准备资料。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二块车辆号牌、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上签字;
2、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3、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后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会帮助办理。当车与沪牌分离后,车主会拿到一种沪牌额度证明,需要再次购买车辆的车主凭此证就可以继续上取沪牌。需要把沪牌额度转让的车主,凭此证明就可以办理沪牌转让事宜,目前上海沪牌额度不能自由流转,只有通过委托拍卖的方式变现。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三十九条
属于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申请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二手车出口企业因二手车出口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出口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核查机动车出境记录,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