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定代表人的人名章在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行使公司对外代表权时使用。人名章是法定代表人履行职务时的签字代替物,该印章系因担任法定代表人职务而刻制,由单位保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
第二十三条
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