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对疫情期间发国难财的人的处罚标准是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没有违法所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处2万元以上到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话,可以直接吊销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八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