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碰掉别人手机可能是全责。
1、即使你完全无恶意,但手机损坏是因你的主动行为造成的,所以大概率会需要负全责。
2、对方完全有权要求你赔偿相应的损失,根据手机的价值来进行赔偿。
3、如果对方提出了你方接受不了的价格,有碰瓷或者讹诈的嫌疑,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完全可以报警。
一、故意摔坏他人手机会受到什么处罚
1、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摔坏他人手机的那么对方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2、如果手机的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对方会被按照刑法275条追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刑事责任,量刑原则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罚金。
3、如果手机的价值并未超过人民币5000元,对方会被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49条追究行政责任。原则为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 如果警方认为情节严重的
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1000元以下罚款。
4、同时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侵权人 也就是本案的违法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承担受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故意摔坏他人手机的处罚可能需要负全责,若摔坏的手机的价值达到了立案标准,那就可以按照故意损坏他人财务罪进行判处,一般是行政处罚,判处拘留几日并缴纳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