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提议修改公司章程,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
二、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股东,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
三、股东大会决议,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四、种类股股东的同意,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
五、特定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需报主管机关批准。
六、特定章程变更事项的公告,章程变更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
七、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