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根据规定应当召开股东会,由股东会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内容应当包括: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额。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3、章程修改事项。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减资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当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