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录不是违法记录。笔录是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4、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5、鉴定意见;
6、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笔录;
7、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十六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四)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鉴定意见;
(六)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笔录;
(七)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