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还离婚共同债务应注意以下问题:
1、离婚时,双方有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余部分由双方分割,在这种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除;
2、如果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或者财产属于各自所有,或者离婚时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偿还,双方应当协议确定各自共同债务的份额;
3、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能力和照顾妇女和直接抚养子女的原则,法院判决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让经济能力强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
4、一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根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索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