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婚前房产证加名字是有效的,但要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赠与。并且要交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办加名手续的,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户口本、结婚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等资料,才能办理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