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盖章,不具备法律效力。从法律层面讲,双方依然保持法定的婚姻关系。
一、法律通知的效力
部委的通知,从法律效力层面讲,属于行政规章。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有法律效效力。政府部门发的通知一般讲不是法律。但是还要区分情况,看哪一级的政府部门,如果部门就是国务院的部门的通知属于是行政规章(广义的法律)。省以下的部门通知属于规范性的文件,不是法律。
二、我要离婚对方不到场可以和我起诉离婚吗
在被告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场的情况下可以做出准予离婚的判决。离婚协议书应当具体区分成立和生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完全自愿的前提条件下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从签字之日起成立;但是,离婚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履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才能完成,因此,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的离婚协议,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三、如何起草离婚协议书
写离婚协议书方法为:1、妥当安排未成年子女和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的所有问题。2、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3、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予以明确,并就如何清偿作出安排。4、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和签订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