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是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就是要把高质量要求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努力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引导各方面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二”是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就是要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三”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考虑到我省脱贫攻坚即将画上圆满句号,为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乡村振兴战略行动代替大扶贫战略行动。“四”是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属于实践路径,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着力点。这些都是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