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诉讼中财产保全不是必须提供担保。比如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追索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