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陕西省是我国中部地区的一个省份,经济发展水平逐年提高,社会平均工资也有了明显提升。根据官方数据,近年来陕西省历年社会平均工资涨幅颇大。具体来说,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32078元上涨到47382元,年均增长率达到了10.3%。从2016年开始,陕西省各项经济指标稳定向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也逐年大幅提升。截至2018年底,陕西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502元,比2016年增长27.4%,比2017年增长14.5%。与此同时,全省农民工月平均工资为3983元。总体来看,陕西省历年社会平均工资的提升与该地区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社会进步,未来陕西省的社会平均工资还将继续保持稳健增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