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如果普通程序一审的话,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判离。如果一审不能判离的,当事人需要进行二审的,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对于一审案件,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可由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对于二审案件,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则可由院长批准延长,具体时间由院长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