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与受让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对外转让股权,书面通知其它股东,获得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3、履行协议后,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4、办理变更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同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