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婴儿出生需要办出生证、生育服务登记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且办理前述证件,一般需夫妻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确认符合条件的,即可完成证件办理。
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_x000D_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_x000D_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_x000D_
(二)结婚证;_x000D_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