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最多拘留十五天,判刑标准:
1、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性交、口淫、手淫、肛交等行为。
一、卖淫嫖娼证据相关规定是什么
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需要的证据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申述,还有民警的抓获记录等等。卖淫嫖娼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对于行为人如果被抓获了,一般处行政处罚,但是如果情节严重也可能构成犯罪。
证据包括:
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在她的陈述中,指认为嫖客,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同时,和她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
2、民警的抓获记录。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
此外,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都是证明卖淫嫖娼案件的证据
嫖娼是违法的行为,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在查处卖淫、嫖娼案件中,仅有卖淫、嫖娼人员的供述,而无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卖淫、嫖娼行为。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除了嫌疑人的供述外,公安民警还应调查的其他证据,如当场抓获时民警的证言;或者现场的有关物证或书证;或者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或者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
二、人贩卖淫嫖娼的处罚
当事人卖淫、嫖娼的应该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处以一定的罚款。但是当事人有着我国法律规定的情节较轻的情况的,如初次卖淫嫖娼的或者尚未发生性关系的,则会被处以五日以下拘留,又或者被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当事人没有卖淫嫖娼,但是在公共场所有招嫖行为的,也要处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罚款。
三、嫖娼构成犯罪吗
嫖娼是违反治安行政处罚法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包括拘留、罚款等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为了教育挽救卖淫、嫖娼人员,禁止性病传播,应对卖淫、嫖娼人员集中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组织参加生产劳动和性病检查治疗的行政强制教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