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建设乱倒垃圾,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对此有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_x000D_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_x000D_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_x000D_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