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院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被执行人这个称呼是出现在法院已经做出了终审判决之后,此时败诉的一方是必须按照法院的判决,来做出一定的赔付或者是接受一定的惩罚的。如果当事人能够正常的接受惩罚或者是做出赔付的话,那么这个案件就算结束了。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的话,此时就会被称之为被执行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一百零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 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 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 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