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搜集证据时应该采取合法的方式,不能侵犯对方隐私,因感情不和夫妻未同居的证据主要有: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6、分居期间-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