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办理地点
盐田车管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新围西街与盐田南四街交叉口。
2、办事流程
(1)受理:
申请人在深圳网上车管所,进入相关界面提交申请,上传电子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当场对材料进行审查。:
(3)审批:
审查后转报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现场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邮政部门代交制证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车辆管理所应对持证人按以下期限进行审验,审验时进行身体检查,审核违章、事故是否处理结束。对审验合格的,在驾驶证上按规定格式签章或记载。持未记载审验合格的驾驶证不具备驾驶资格。
(一)对持有准驾车型A、B、N、P驾驶证的、持有准驾车型C驾驶证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和年龄超过60周岁的,每年审验1次。
(二)对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2年审验1次,免身体检查。
第二十条 对年龄超过60周岁的,注销准驾车型A、B、N、P。
第二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对在外地因故不能返回接受审验的,可委托外地车辆管理所代审。
第二十二条 驾驶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持证人应当到车辆管理所换证。车辆管理所应结合审验对持证人进行身体检查、审核违章、事故是否处理结束,对审核合格的,应换发驾驶证。 因特殊情况下能按期换证的,应当事先申请提前或延期换证,事先未申请并超过有效期换证的,依法处罚后予换证。 持证人在换证期间,有义务接受交通法规教育。
第二十三条 持证人在暂住地居住1年以上的,自愿决定是否在暂住地申请换发驾驶证。暂住地车辆管理所对申请人的驾驶证、驾驶证登记资料和暂住证审核后,换发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