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人员的权利:
1、政治权利。
2、人身权利。
3、民事权利。
4、诉讼权利。
5、其它未被限制的权利。
在押人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遵守《在押人员的行为规范》。
3、服从管理。
4、接受政治文化技术教育。
一、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的立案标准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由于司法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立案标准:1、导致可能或已判处十年以上有期、无期或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或罪犯脱逃的;2、三次以上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或罪犯脱逃,或一次导致三个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或罪犯脱逃;3、犯罪嫌疑人、被告、罪犯脱逃后,打击报复司法人员,或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4、其他导致在押人员、被告、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看守所里面家属可以送些什么进去
看守所里面家属可以送些换季的衣物或生活日常用品,不能送违禁危险物品。看守所在接收在押人员家属寄(送)的物品时,应当进行严格检查。同意接收的,填写接收财物。收据一式三联,一联存根,一联交在押人员签收,一联交送物人(对寄来的物品,此联存查)。接收在押人员家属送来的药品,应当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并检查确认没有开封后,由看守所医务人员保存,按时监督在押人员服用。
三、私放在押人员罪判多少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量刑标准为:
1、对于私放在押人员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监狱法》第六十二条,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等内容的思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