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市三级医院城乡居民医保起付线由700元调整至800元,报补比70%;转诊转院备案到省内市域外起付线 2000元,报补比65%;省外起付线2500元,报补比60%;
2.城乡居民医保在一市三县医院分娩(含剖宫产)住院定额补助由800元调整至1000元;
3.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线10万-20万元段(含20万元)报补比例由75%提高到80%;20万元以上段报补比例由80%提高到85%,大病封顶线30万元。
【法律依据】:
《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一)一个保险年度计1次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
(二)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段(含5万元),报销比例60%;5—10万元段(含10万元),报销比例65%;10—20万元段(含20万元),报销比例80%;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5%。
(三)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元。
(四)大病保险报销金额=(参保患者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门诊年度累计医药费用-负面清单费用-基本医保已报销金额-基本医保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
同时,加大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贫困人口的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封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