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环境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环境污染案件中受害人无需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加害人不能以自己没有过错进行抗辩,破坏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赔偿损失、排除危害、恢复原状。破坏环境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环境污染案件中受害人无需证明加害人的主观过错,加害人不能以自己没有过错进行抗辩,破坏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赔偿损失、排除危害、恢复原状。
二、破坏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么破坏环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赔偿损失、排除危害、恢复原状。如果污染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还可以请求排污单位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在此提醒您,环境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环境保护法规污染破坏或损害环境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三、破坏环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破坏环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