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债权担保方式都有哪些
债权担保的五种担保方式,即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需要注意的是:
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担保公司的担保范围都有哪些?
担保公司的担保范围有:
一、融资担保公司经营范围为: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范围: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三)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财产保全担保、租赁合同担保、其他合同担保。
(四)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一般担保的类别都有哪些
担保的一般类别有:
1、人的担保,除了债务人财产以外,又附加了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
2、物的担保,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作为债权人之债优先受偿的对象;
3、金钱担保,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得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
担保的五种方式都有哪些
担保的五种方式有: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和定金,现实生活中,我们用的比较多的担保其实就是抵押、保证和定金了,尤其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使用定金的可以说是很多的。
反担保措施的主要内容都有什么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