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新规定?

律师回答

律师解答:

2021年税务新政策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税务系统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迎接建党100周年。政治建设高质量要着重体现在提升政治能力践行“两个维护”上,思想建设高质量要着重体现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

组织建设高质量要着重体现在税务系统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上,作风纪律建设高质量要着重体现在厚植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上,制度建设高质量要着重体现在“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制度体系的持续完善上。

二是进一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促进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助力高质量发展。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持续优化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的机制和做法。加强税收促进宏观经济稳定运行、深化市场化改革、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以及支持乡村振兴、调节收入分配、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研究,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是扎实稳妥完成预算确定的收入任务,推动税费收入质优量增。妥善处理好减与收、质与量、条与块、近与远的关系,既要把该收的依法依规收上来,又要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

四是稳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推进信息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建成并上线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逐步稳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优势,深化税收经济分析,打造权威性、可信度高的税收经济指数,进一步提高数据服务大局的能力。

五是切实强化精确执法,增强税务执法的规范性统一性。把准执法尺度,创新执法方式,坚决防止和纠正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增进执法统一,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事项范围。

六是大力推行精细服务,提升便利化、智能化、个性化水平。继续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五年方案,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并与模范机关创建相结合,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推进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创新税费服务个性化措施,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更好拓展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的成效。

七是科学实施精准监管,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做好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为基层减负最实化等工作。严打涉税违法行为,大力推进科技稽查、精准稽查、协同稽查,持续形成对虚开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八是深入推进精诚共治,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治税格局。加强在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等涉税违法行为等方面的社会化协同,推动与更多部门拓展涉税数据共享。

深化国际税收交流合作,协助有关国家办好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积极配合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投资协定相关规则的衔接与实施,做好税收协定修订和谈签等工作。

九是持续深化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促进税务干部廉洁从税。扎实推进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着力构建税务系统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积极探索税务系统一体推进“三不”制度机制,落实落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十是进一步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厚植向善向上良好氛围、增强干事创业“六大能力”。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健全队伍组织体系,优化班子结构,提升班子整体功能,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水平,完善升级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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