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参保人普通门诊转诊实行社区首诊制,逐级转诊,按转诊前定点医疗机构级别享受同等待遇。
门诊特定病种:后续将专题讲解,敬请关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标准如何?
1.基本医疗保险
计算公式:基本统筹支付=(费用总额-自费-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2.大病保险
计算公式:大病统筹支付=(费用总额-自费-基本医疗报销金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3.补充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报销比例是多少?
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保费用的50%按规定予以报销,其余50%由参保人个人自费且不纳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符合转诊条件但未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医保费用的50%按规定予以报销,其余50%由参保人个人自费且不纳入合规医疗费用范围;
自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除急诊、抢救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住院和门诊费用如何结算?
本市就医1参保人在门诊就医时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并用本人医疗保障凭证进行费用结算。
2参保人住院,应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办理入院登记手续;经定点医疗机构核实身份和审核通过待遇资格的,出院时进行联网结算。
异地就医1已办理有效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在已上线联网结算医院(查询:http://fuwu.nhsa.gov.cn);住院和门诊的,可凭身份证和社保卡进行入院登记,出院时或结算时凭本人医疗保障凭证直接联网结算。
2未能联网结算的异地住院或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在门诊就医日或出院日起一年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或各镇街医保职能部门窗口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