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债务转移需要出借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需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转移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一、我国债务转让是什么意思
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债务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务转让,使得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了变化,其会对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带来影响,因此《民法典》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让,使得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了变化,其会对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带来影响,因此《民法典》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必须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
二、债之效力的扩张内容有哪些
债之效力的扩张的内容: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但要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可以依法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但要经债权人同意;以及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给第三人。
三、借款主体变更什么意思
借款主体变更指的是债务的转移,也即债务的受让。即是说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但是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而且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因此借款主体的变更,应该按照上述关于债务受让的规定来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