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劳动者可以像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合同无效,要求单位办理终止原劳动合同的手续。单位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原则。劳动合同期满后,一方不愿续订劳动合同的,另一方不得强迫与其续订劳动合同。而且违反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期满后,一方不愿续订劳动合同的,另一方不得强迫与其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对于期限届满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一方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得以种种理由不予办理,拖延不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构成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如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