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助金到账需要多久
医疗补助费又称医疗补助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未实行医疗保险地区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相关法规,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次月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结付至单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职工发生工伤之月至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月期间中断缴纳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应由单位和个人按规定足额补缴后再予办理;职工有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发生、未报销结付的工伤治疗费用的,应先办理相应报销结付手续。需要请单
失业补助金申请成功了,为什么都没有到账?
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流程如下:1、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2、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补助金查询已经领取没到账是怎么回事
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为:1.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2.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失业保险金可以拿到补助金吗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具体领取的金额要根据当地标准,如北京市职工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06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第一条(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06元;(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33元;(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760元。
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怎么一回事?
法律分析:失业金和失业补助金并不相同。失业金是根据企业或事业单位用人时候缴纳的失业保险;而失业补助,是指农民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其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经办机构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失业金是针对企业或事业单位人群,而失业补助针对农民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