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关于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分三种情况:1、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当履行不能是由于债务人的原因造成时,其法律后果为:(1)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2)在合同之债中,债权人可因债务人的履行不能而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3)债务人应负因履行不能而产生其他法律责任。特别是在债务人全部不能、永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进行损害赔偿。2、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在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履行不能时,其法律后果为:(1)债务人免除履行原债务的义务,且不承担债务违反的法律责任。(2)在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免除对待给付的义务;对待给付已经完成的,可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返还。(3)债务人应及时向债权人告知履行不能或者需要延时履行或部分履行的理由,并取得有关的证明。债务人不及时通知使债权人因此受到损失或者使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应负赔偿责任。
3、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如果债务人履行不能是因第三人的原因引起,则产生债权人的代位请求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