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而言,培训机构是真的办学了,只是因为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经营,结果跑路,这种情况下,肯定是不会构成犯罪的。只有在一种情况下,那就是,培训机构在办学过程中,不认真办学了,或者说想放弃办学了,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对外宣传继续扩大规模、继续招生、继续让学生家长缴纳相关高额学费,收取费用之后跑路。这种情况下,是涉嫌构成犯罪的。如何证明这一点,需要家长来搜集证据。如果没有证据,那么办学机构跑路就属于正常经营问题,警察不会刑事立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