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没有能力偿还巨额债务。一般来说,不会被拘留,债务应当还清。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却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偿还的判决。人民法院有能力执行判决、裁定的,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在欠款没有支付能力的情况下,拘留欠款人是不可能的,只有在违反法律规定、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等情况下才有可能拘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