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是为了保护福建省境内的古树名木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该办法共分为六章三十一条 在其中规定了对古树名木的管理方法及相应的惩罚措施。该办法规定了针对古树名木进行的鉴定、评估、保护、修剪、移植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其中,对于未经许可随意移植、砍伐或者伤害古树名木的行为,将会被处以行政处罚。同时,该办法还规定了相应的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的举报处理方式。除此之外,该办法还明确了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区的划定及其管理办法。另外,对于个人或者单位在古树名木保护区内的建设及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需事先获得有关部门的许可。
【法律依据】:
《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任意移植、砍伐、伤害古树名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违法所得没收,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