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此规定,企业内部部门撤销,属于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由于没有了所属部门,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但是,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先与员工进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如果协议无法达成一致的,企业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