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格式条款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是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无效;格式条款是免除造成对方人身损害责任的无效;格式条款是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责任的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