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执行机关批准,则可以去外地。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果执行机关批准,则可以去外地。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