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出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出境,没有或超过最近一次入境申报外币现钞数额记录的,按以下规定验放:
第一款: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
第二款: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10000美元(含1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出境时,海关凭加盖银行印章的《携带证》验放。
第三款: 出境人员携出金额在等值10000美元以上的,应当向存款或购汇银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申领《携带证》,海关凭加盖外汇局印章的《携带证》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