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异地就诊备案后,要在人社部社会保险网查询系统上, 查询支持异地结算的医院 。 选好定点医院后,异地就医的住院费用,就可以直接报销了。 这里要注意:门诊、生育和工伤相关费用,需先垫付后拿着相关资料去参保地社保部门报销。
异地就医备案成功后的报销方法具体如下: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相关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扩展资料:哪些人可以申请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如何结算?
主要有四类人:一是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二是在外地长期居住的人员;三是用人单位派驻的长期在外地工作人员;四是转诊转院人员。
由于每个省市报销政策有差异,报销时按照参保地政策报销还是就医地政策报销呢?
目前,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报销政策是这样的: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就医地目录,就是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
参保地政策,就是执行参保地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和门诊特殊病种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