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根据下列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五千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累计数额三千元,可在拘役三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十次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根据犯罪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每增加一次犯罪,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2)情节一般的,每增加一万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3)情节严重的,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3.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为业的,可增加其准刑10%-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