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夫妻二人没有在一起生活,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协商不成,一方也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经法院查明双方有感情基础、婚后感情较好、并且有和好的可能第一次一般不判决离婚。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人民法院会作出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