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区分对待:1、被拆迁之前的房屋就是共同财产的,在拆迁时没有任何一方放弃或终结自己平方面积而得到的安置房就是共同财产;2、被拆迁之前的房屋虽然不是共同财产,但在拆迁时政府对没有房屋的一方进行了安置,因此而得到的安置房也是共同财产。3、除前述两种情形外,安置房就应该属于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